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洪泽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517-80921005
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7222858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7223506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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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ongze.gov.cn/col/4184_558381/art/17171712/1718871129801CyWmc5H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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