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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4-06-20 20:27:08   地区:辽宁   浏览:0

  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六、服务期限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1.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11)39549210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11)84825984

  3.监督电话:(0411)39052262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附件:2024年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长按二维码识别获取附件)

  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4年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8371ng0cwKgOi0QF8RM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