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引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引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面试
具体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结合不同招引岗位特点分类命题,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对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引环节,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在该岗位人员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二)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被聘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拟聘用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可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规则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十三、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招引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程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人才招引有关政策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5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8477
附件:2024年公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
中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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