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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2024-06-19 17:34:10   地区:四川   浏览:0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同时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第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7)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按百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术成果突出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学术成果认定方式:公开发表的优于未公开发表的,公开发表数量多的优于公开发表数量少的。)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