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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武侯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24-06-19 17:39:31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四)成绩公布

  面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排序,如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排序,如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排序,如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按成都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服务期为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和辞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