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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州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招聘事业单位方案
2024-06-19 17:40:52   地区:贵州   浏览:0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施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施秉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施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4229837

  监督电话:0855-4221257

  附件:1.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4.减免报名费申请.doc

  附件:5.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docx

  原标题: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qdnsb.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17_84881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