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于公开招聘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通知上岗聘用。区残联根据工作需要,对正式上岗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进行分配。聘用后缴纳“五险一金”,不能正常转入缴纳“五险一金”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进行等额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通知上岗前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其他待遇,也不履行任何签约手续,不视为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按照《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正式聘用后,实行实名制属地管理。区残联不定期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表现情况进行抽查、评价,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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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4日
原标题: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dd.gov.cn/tzgg/202406/t20240614_4657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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