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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15 10:00:54   地区:广东   浏览:0

  (1)专业展示。应聘人员以口头汇报或PPT展示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展示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人自我介绍、专业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科研成果及水平等方面。展示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针对应聘人员专业展示内容,同行专家结合专业知识现场提问2—3个问题,应聘人员以口头作答方式进行。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展示部分占比40%,答辩部分占比60%,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首席专家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首席专家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开展直接业务考核。

  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本医院除外)中抽签选择。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将在江门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发出聘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可以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5),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