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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阜阳民用航空中心招聘公告
2024-06-13 09:04:00   地区:安徽   浏览:0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为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按所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及关键技术岗位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0558-2105036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阜阳市委人才工作局0558-2266861

  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58-2707119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0558-2105058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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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doc[17.0KB]

  附件: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26.0KB]

  原标题:阜阳民用航空中心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mhj.fy.gov.cn/content/detail/6669158d88668847618b4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