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茂名信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人)
2024-06-12 11:30:05   地区:广东   浏览:0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考生抽签决定。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福利等按信宜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另外,获聘人员如符合信宜市有关人才政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发放有关补贴

  1.根据《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发〔2019〕5号)有关精神,经我市评审认定为新引进的“六类人才”的,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1)第四类人才:正高职称专业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0万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3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补贴3000元(不超过5年);

  (2)第五类人才: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补贴2000元(不超过5年);

  (3)第六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引进的在原“211”“985”以及“双一流”及以上层次大学、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人才补贴1500元(不超过5年)。

  2.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精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毕业5年内在信宜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相应补贴或奖励:

  (1)毕业于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并在信宜市各镇(街道)或市直事业单位就业,每月分别发放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就业补贴1000元、500元(不超过5年)。

  (2)毕业于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可享受最高不超过46万元的就业奖励。

  (二)住房保障

  根据《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如符合在市区和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等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轮候分配人才住房一套,或享受青年人才安家补贴。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500元(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