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领取聘用通知书或不能按时办结报到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64117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23-80735106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64768(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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