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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西华大学考核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2024-06-05 20:44:55   地区:四川   浏览:0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人才引进类别及待遇

人才类别

引进待遇

A类人才

按照《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22〕144号)入选条件执行。

待遇面议

B类人才

按照《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22〕144号)入选条件执行。

C类人才

按照《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22〕144号)入选条件执行。

D类人才

按照《西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西华行字〔2022〕144号)入选条件执行。

年薪20-30万元;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40万元(理工科)、12-20万元(人文社科)。

E类人才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有较强学术潜质的优秀人才。

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xhu.edu.cn)。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6月14日。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三)学院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为试讲或公开作学术报告,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不设开考比例。二级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招聘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考核时间、地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其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通过学院考核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各学院于面试后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通过学院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复试,获考核小组实到人数2/3及以上同意者为学校考核通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