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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6-05 20:57: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30至17:30拨打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进行咨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5399097696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506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ordoszxyy.org.cn/News/newsDetail.aspx?id=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