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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道外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4-06-03 16:56:2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道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局、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451-57681164;0451-57674292。

  附件1:2024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道外区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rbdw.gov.cn/hrbdw/c110494/202405/c01_991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