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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三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03 16:58:46   地区:四川   浏览:0

  (3)学信网学历证明一式一份。

  (4)报考者如系市内在编、非在编教师,需提供现任教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5)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3)若没有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如职称证书为电子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电子职称证书纸质档一式一份。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第三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别人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

  (三)考核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招聘岗位有成绩并列的人数多于录取人数情形时予以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