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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齐齐哈尔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24-05-31 09:19:3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

  (4)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6)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短缺的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不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板书讲课、答辩)、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3.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