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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9 16:38:06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非当日复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主管部门(单位)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各主管部门(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推迟体检的证明,在主管部门(单位)规定体检时间前1天不提供推迟体检证明材料,而未参加体检或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取消选调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作弊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七、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后由选调部门(单位)安排进行所考调岗位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结束后,试用人员应及时回原单位工作,不得滞留,拟流(调)动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结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

  八、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因档案不全、入编手续有疑问、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凡涉及递补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选调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https://www.jdpta.com)上操作、查询,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上(见附件2)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各主管部门(单位)本次选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各选调单位联系了解选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选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选调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单位)中参加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流(调)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机突击调整岗位或突击晋升岗位等级;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期内原则上不得流(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