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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2024-05-28 17:05:44   地区:广西   浏览:0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栋办公楼207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本次招聘考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附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

  (2)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材料现场核实。应届毕业生暂无学历学位证,可先提供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材料。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非本人提交材料的需附上委托书,本人报名则不需要。

  4.注意事项

  (1)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不收取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应聘人员请先拨打联系电话,由工作人员指引至报名地点。材料递交后请立即离开单位大院。

  (3)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察。

  (三)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原则上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提供或放弃应聘资格的,该考生考察结果不通过,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择优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五)公示

  根据中共广西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资格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已就业的考生,办理入编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