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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4-05-23 14:54: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情况

  (一)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许可的现场查验及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现场查验、药品临床试验机构和药品非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项目核查,负责全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考评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计划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药品补充申请、药品再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服务工作,以及国产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核、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审查服务工作。计划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拟招聘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7.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4. 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的;

  10.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考生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8:30—7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网上考录服务平台(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06)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报名,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加盖指模并扫描或拍照上传);

  2.报考人员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上传至报名表内;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报考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2024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材料内明确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并贴有本人照片和加盖院校公章,如2024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