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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2 11:50:22   地区:四川   浏览:0

  体检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结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对拟调入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四)严明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607527(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28-8660791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028-86607725(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

  028-8660776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028-84798281(四川省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

  028-68377001(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028-60607701(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028-84443715(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

  028-81059010(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028-88426210(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6607655(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