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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2 11:51:34   地区:四川   浏览:0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讨论决定

  用人单位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13881619636、13540018926(四川省林业工作总站)

  028-87712067(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

  028-83221097(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总站)

  028-83173908(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028-87843360(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028-83220292(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028-83189559、8319285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劳动人事处)

  028-83196865(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28-8322251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

  13550161423(四川省林业工作总站)

  18140052819(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

  13540466226(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总站)

  028-83228669(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

  028-83223639(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纪委办公室)

  028-87846023(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028-83182770(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纪委办公室)

  028-83417221(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纪监办)

  028-8336405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

  原标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BE696C717BC09B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