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需服从学校对其岗位的分配及调剂;新入职教师(除职员)均要先担任辅导员至少一年的时间。
(八)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原则上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服务期为五年。如若服务期限未满,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提出申请,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原则上按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校园招聘教职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在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在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2936011、0427—2936012;
纪律监督电话:0427—2936017;
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1日(工作日);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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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0日
原标题: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05/20_14/content-471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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