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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2人)
2024-05-20 23:19:14   地区:湖南   浏览:0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③报考人员须填写《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④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之前准备好,报名时现场确认,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报考"面向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②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对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4.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非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申请退还考试考务费。

  5.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在现场报名时可以减免考试考务费。

  6.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②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所有涉及时间的条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7.领取准考证: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考生本人在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5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参考证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报考A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申论》(5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报考B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财务专业知识》(6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设置最低入围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对象或体检对象。

  笔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5室)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