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分批次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信息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校(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经校(院)委会研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校(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备案审核通过后,校(院)将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严肃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寒暑假等。
2.提供新进博士专项基金,用于承担科研项目等。
3.根据沈阳市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户口落户等福利待遇。
4.提供周转房等生活保障。
5.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或博士流动站出站人才,在职称评聘等方面可一事一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1969或024—23981756
纪律监督电话:024—23981780
报名邮箱:lndxszpx@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邮政编码: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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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计划信息表
2.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4年5月17日
原标题: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5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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