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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4-05-17 09:58:11   地区:重庆   浏览:0

  (二)初审报考资格。各二级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并挂网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后续考核。

  (三)资格复审。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二级单位撰写急需紧缺专业岗位1:1开考请示,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批,报请学校研究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紧缺岗位1:1开考。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教辅岗等):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讲(案例分析、实操等)和专业能力答辩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用人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推送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人选,1:1开考的专业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人选。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适岗能力等方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执行。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1:1开考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岗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是否获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非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等情况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素养、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