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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4-05-13 16:2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各阶段学习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符合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的学位、学历认证。

  7.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条件和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8.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的,可先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材料考试前提交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A岗位考试采取专家评议,评议以面谈交流和审查成果材料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岗位的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B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加综合考核,面试主要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综合考核采取查阅个人报名材料、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A岗位专家评议结束后,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B岗位面试和综合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需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结合学院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