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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次)
2024-05-13 16:3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和成绩

  管理和专技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工勤岗位采用实操考核的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总成绩计算

  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对象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同分人员采用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聘用、薪酬待遇

  (一)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分配制度执行。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2024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