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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第二批“青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13 12:3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七、考生服务

  对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考生在考试和体检期间统一提供食宿,对参加体检的考生提供车辆接送。对从始兴县外到始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来程的出行票据,由始兴县委人才办按规定进行实报实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考生服务。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告,请考生考试期间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五)本公告由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751-3334220(县委组织部);

  0751-333612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0751-3330313(教育教学类);

  0751-3313041(医疗卫生类)。

  附件:1.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3.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4.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5.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标题:始兴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sx.gov.cn/zwgk/zkxx/content/post_2631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