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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简章
2024-05-11 18:2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而造成空缺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根据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简章发布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如确定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若去掉最高分值仍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考试方式只有面试一个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若去掉最高分值仍相同者,则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六、薪酬待遇

  参照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确定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保险缴纳参照本区企业职工标准。

  七、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招聘方研究决定。

  联系方式:0632-4471009

  附件:2024年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