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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11 20:17: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其它证明个人研究方向、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通过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自动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待遇与省药科院职工同等享受。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1266020

  监督电话:0531-8856217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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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05-10山东省药学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5/33297185-ef7f-4e5c-9434-aef391c4c8d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