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11 20:1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河口区教育局同意,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签订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规定及待遇

  1.用人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身份为事业编制(职业中专化工教师岗位为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区财政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应聘环节,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河口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河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546-3652836

  杨老师0546-3652836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报考邮箱:hkqjyjrsg@163.com

  点击查看>>>

  1:2024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4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河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2024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4/5/8/art_206414_10371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