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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招聘教师、教练员(第三场)公告
2024-05-11 20:2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六)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为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环节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3.提交纸质应聘材料。须提前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并按《考生提交应聘材料清单》(附件3、4)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

  (八)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可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可从综合总成绩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4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中小学教师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教练员按《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