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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1 11:17: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二)面试(直接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直接考核),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的计分方式,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考生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3.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资格审查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存在竞争且应聘人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采取面试或试讲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5.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发放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在面试所在地的100元/人、县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500元/人)。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经面试(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六年,六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跨县流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五、待遇

  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办字〔2022〕92号)执行:

  1.对新引进符合邵阳市高层次人才要求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国际顶尖人才(A类人才)补贴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补贴9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补贴60万元;高级人才(E类人才)补贴40万元。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与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5万元工作补贴;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资格或“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的给予10万元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