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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牧骑自主招聘演职人员工作公告
2024-05-11 11: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符合附加因素加分情况的,需提供艺术奖项、艺术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

  6.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委托人委托书,所填写的信息视同报名人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9.本次招聘考试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的原因,对填报要件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六、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发布的最新通知。

  七、考试内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8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自备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表演服装、电脑、键盘、声卡、耳机等设备,其中音乐制作岗位考生须将音乐的工程文件、分轨文件(wav格式)、成品文件(wav格式)拷贝至U盘内备份(U盘由文旅体局提供);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扎赉特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一专多能展示为主专业外自主选择1至2种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需达到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考生在声乐、舞蹈、器乐、曲艺、主持、作曲、编曲、编导等艺术门类中选择一项或两项进行展示,限时5分钟。

  舞蹈演员:舞蹈作品表演50分,基本功20分,技术技巧1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

  音乐制作:现场命题(限时4个小时)作曲40分,编曲4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

  马头琴演奏员:作品演奏50分,视奏30分,一专多能展示20分。

  八、附加因素加分

  (一)获得人社、教育等政府行政部门评定的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者加1分。

  (二)获自治区及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奖项者加1分。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展示成绩+附加因素加分。

  (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ltq.gov.cn/)公布。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十、体检

  (一)体检在旗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