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4-05-11 12:4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以及档案托管证明;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岗位表》中要求取得住培合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⑤《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毕业院校、学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体现本人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⑥《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或材料。

  (2)泰州市中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非医学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市中医院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泰州市中医院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同意后,由泰州市中医院及时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泰州市中医院按程序及时审核。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中医院、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00.

  (5)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泰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4:00至18:00.逾期不予改报名。

  (7)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退还报名费。

  4.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州市中医院在发放《笔试准考证》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报名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市中医院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