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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11 12:5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3.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盟人社局负责实施。其中: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负责实施本单位引进岗位面试工作;盟教育局、盟卫健委负责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岗位的面试工作;盟人社局负责实施其他引进岗位面试工作。

  4.面试后,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或未进行笔试的,按面试加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环节可递补一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公示

  将考察通过人员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mpta.org.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引进

  1.拟引进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报考相关岗位人员未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2)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

  2.引进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3.试用期。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经历为准),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

  4.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引进资格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5.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人才暂不指定具体单位,编制先列到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跟岗锻炼1至2年,后期根据我盟产业发展并结合人才的专业、职业特点调配至盟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跟岗锻炼时间包含在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工资待遇按盟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发放。调配到盟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后,人事关系随之转移。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组织实施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对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以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公布的排名为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仅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范围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