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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第二场)公告
2024-05-11 12:5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10:00-11:30。

  本次招聘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对于免笔试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等于21人的,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大于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对于“笔试+面试”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未达60分、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招聘单位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前完成面试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主要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人员未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