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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2024-05-10 10:21: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及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基本能力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当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5: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五)心理品质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面试

  暂定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