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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商务局所属电子商务办公室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公告
2024-05-10 11:12: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黔西南州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须在黔西南州商务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经体检医生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商务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商务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具体工作由黔西南州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为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黔西南州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商务局页面)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wj_5135215/bmxxgkml_5135218/)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黔西南州商务局按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对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