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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9 14:4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3)专业相同举证。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申请进行核心课程对比,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将专业核心课程(一般为成绩单)传真资格审查单位,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过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22日18:00。

  (三)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测评,拟考核人选原则上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考核人选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综合测评后,考核人选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长者进入考核。

  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考核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西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南卫健”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四)考核

  1.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原证件进行复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2.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1.考核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等择优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在广西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南卫健”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不再递补。

  2.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招聘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3招聘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经认定为平南县高层次(紧缺)人才还可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落户保障、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体旅游等生活便利服务。

  四、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