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开招聘教职工的聘用和调剂工作由各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18647492767、18647442767、18647462767。
监督电话:0474-8322356(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系统电脑技术服务电话:0474-8322372(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2.乌兰察布市2024年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lcbzskszx.xinkaoyun.com/#/article?id=14&fId=1&s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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