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新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4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至2024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宜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报名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4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义乌市国贸学校0579-89996968
义乌市教育局0579-85385592
义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原标题:2024年义乌市职业教育集团国贸学校校区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w.gov.cn/art/2024/4/11/art_1229129404_4150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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