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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4-11 20:22:53   地区:广东   浏览:0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及其认证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附件2所列的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发证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持有高级船长证书、高级轮机长证书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余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岗位1-1、1-4笔试内容为《航海学》;岗位1-2笔试内容为《船舶辅机》;岗位1-3、1-5岗位笔试内容为《船舶电气》。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1:3才准予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所需材料。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形式、时间、结果等事宜另行通知。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我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广州地区指定三甲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原则上,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体检之日起30天内完成体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执行,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