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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4-11 20:22:53   地区:广东   浏览:0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6:00止,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并按照下列材料清单上传附件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生需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港澳通行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3.详细个人简历(含本人高中以后所有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等内容);

  4.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书扫描件(船长适任证书、轮机长适任证书、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等);

  5.岗位对任职资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15日16:00报名结束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界面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包括资格初审被退回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在招聘系统对已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明显不符合报名资格(含身份信息有误、未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证明材料等)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其应聘程序。应聘人员自行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我单位将按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安排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止(如有调整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页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一公告下,一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其中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不得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附件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聘用合同或人事证明等其他能有效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