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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日照市东港区高校专场招聘20人公告
2024-04-11 10:00:20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察环节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根据实际招引情况,本年度对招引不足的岗位可追加批次招引。

四、管理培养及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二)相关待遇。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相应住房面积标准,享受同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备案价格25%的政策性优惠。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引进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36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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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9日

原标题:2024年日照市东港区高校专场招聘活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zdonggang.gov.cn/art/2024/4/9/art_33467_10339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