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9602
监督电话:0632-322680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gggs/202404/t20240410_1872034.html
- 2025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招聘1人公告
- 2025山东职业学院第一批高技能人才招聘10人公告
- 2025年潍坊市春鸢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威海凤林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森林防火队员2人公告
- 2025年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2025年烟台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40人)
- 2025年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16人)
- 2025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招聘简章
- 2025年济南市商河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2025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8人公告
- 2025年临沂市工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10人)
- 2025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聘任制人员25人公告
- 2025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年见习招募15人公告(第四批)
- 2025济南尼山世界儒学中心招聘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