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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4-04-10 12:49:25   地区:北京   浏览:0

  (4)各学习阶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学历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地出具的证明;

  (7)社会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8)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成绩证明,或提供相当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经学院审核确认)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考试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中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采取面试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其他岗位

  考试、考核采取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形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实践能力测试包括部门考核和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经部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考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任教师岗和实验教师岗按部门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其他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即为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人选依据实践能力测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第一,则取综合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1521728;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3209057。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4月9日

  附件:

  1.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2.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原标题: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4/t20240409_3612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