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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
2024-04-10 09:15:05   地区:江苏   浏览:0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最终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资格复审

  (1)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缴费,即可参加资格复审。

  (2)南京工程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届时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发布,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工程学院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工程学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检、考察等。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