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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 09:18:00   地区:北京   浏览:0

  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需提交材料有: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双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等,北京市户籍人员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历+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部门及岗位(社会在职人员/博士后出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于灾害风险模拟与预防、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火险天气气候预报、天气气候模拟和灾害大数据分析、城市灾害风险调查评估、战略规划研究、综合管理等8个招聘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一般应形成有效竞争,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专业能力水平评审。由我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情况进行专业能力水平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经过专业能力水平评审合格后,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笔试。

  对于应届毕业生和报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岗的社会在职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查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专业素质及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面试资格。

  (四)面试。

  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者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国家灾研院官网发布。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2:1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综合分析研判,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国家灾研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备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