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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应急总医院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 09:18:56   地区:北京   浏览:0

  应急总医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教学医院,工信部和国家卫健委全国“5G+医疗”试点医院,北京市A类定点医疗机构。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批准,依托应急总医院组建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建立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援、转化于一体的应急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应急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医院、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的医院、全国应急医学研究和国家尘肺病诊疗的牵头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应急总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41人(京外生源24人、北京生源17人)、社会在职人员40人,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2024年底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取消聘用入职资格。

  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7时,可登录“应急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9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涉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毕业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